
在考慮如何將財產移轉予子女時,應選擇何種方式最有利?
我們將從「買賣」、「贈與」與「繼承」三種方式的稅負與適用情況進行比較,幫助所有人在財產規劃上做出明智決策。這樣的討論尤其重要,因為涉及遺產稅與贈與稅法的修訂或政策變動,可能影響最終的稅負。
一、財產移轉方式概述
1. 買賣
- 若為二親等內親屬間的財產移轉,買賣契約需提供已支付價款的確實證明,且款項不能由賣方貸與或擔保借貸,否則將被視為贈與,須課徵贈與稅。
- 可避免贈與稅,但需負擔相關契稅。
2. 贈與
- 指財產所有人無償將財產給予他人,需繳納贈與稅。
- 贈與稅免稅額為一定金額內(每人每年免稅額113年度為244萬)。超出部分按累進稅率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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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依據: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6條及第17條,贈與稅免稅額每人每年上限為244萬元(113年度標準),超過部分按累進稅率課徵。涉及不動產的贈與則需繳納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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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繼承
- 發生於財產所有人死亡後,須課遺產稅。
- 若遺產總額未達課徵標準,則不須繳納遺產稅。
法源依據:
•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條至第6條規範遺產稅。
• 若遺產總額未達免稅門檻(113年度為1340萬元),則不需課徵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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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稅目分析與比較

參考資料: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tax-info/understanding/tax-saving-secret/zgDK06e
三、生前移轉與死後繼承的適用情境
1. 適用生前移轉的情境
- 父母名下財產總額較高,且可能超出遺產稅課徵標準。
- 可逐年利用贈與免稅額,減輕未來可能的稅負。
2. 適用死後繼承的情境
- 父母名下財產未達遺產稅課徵標準。
- 避免因生前移轉導致的贈與稅及土地增值稅支出。
總結
財產移轉的方式選擇應考慮財產總額、繼承人人數及現行稅法規定。
買賣、贈與及繼承各有其適用情境:
- 生前移轉適合高財產額者,需逐步分散財產以降低稅負。
- 死後繼承適合財產總額未達課稅標準者,避免生前移轉增加稅負。
建議在規劃時諮詢專業稅務顧問,根據個人情況進行最佳安排,並隨時留意相關稅制與政策的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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