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提醒,國內公司用外幣給付員工薪資時,仍應依規定辦理扣繳及申報,否則一旦被查獲,除了要補繳稅款外,還可依法裁罰。
常有企業誤以為以外幣支付就歸屬國外所得,僅須由員工申報個人基本稅額(最低稅負)、免辦扣繳,但這是錯誤觀念。中區國稅局解釋,按《所得稅法》規定,所得人在中華民國境內提供勞務所取得報酬,皆屬中華民國來源所得,應依法課綜所稅,公司無論用哪種幣別給付,都應依規定辦理扣繳及申報。
隨著全球化發展和跨國企業的興起,越來越多的公司選擇以外幣支付員工薪資。然而,許多企業對於外幣支付薪資後的扣繳與報稅規定仍存有誤解,認為外幣支付的薪資不屬於中華民國的應稅所得。事實上,不論薪資以何種幣別支付,員工在中華民國境內提供勞務,薪資所得仍須注意是否有需依法扣繳所得稅之情形。
以下為幾個重點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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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幣支付薪資仍需扣繳 |
無論國內企業使用何種幣別支付薪資,都必須依法辦理扣繳及申報,否則可能面臨補繳稅款及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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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解外幣支付為國外所得 |
有員工誤以為外幣支付薪資屬於境外所得,不需申報,但根據《所得稅法》,是否屬於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與何種幣別給付無關。 |
3 |
境外雇主派員工來台工作 |
即使雇主位於國外,只要員工在台提供勞務,依照員工來台天數,薪資仍可能被視為境內所得,應依規定課稅。 |
總結來看,外幣支付薪資的扣繳問題在台灣依然是許多企業所面臨的重要稅務挑戰。根據《所得稅法》規定,無論薪資支付的幣別如何,在中華民國境內提供勞務之報酬應為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但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不超過九十天者,其自中華民國境外僱主所取得之勞務報酬不在此限。國內企業在支付外幣薪資時,必須遵循相應的稅務規定,以避免因漏扣繳而遭受處罰。面對跨國經營環境,企業應積極強化稅務合規意識,確保稅務處理符合當地法律要求,避免法律風險並促進公司的長期發展。
資料來源: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8321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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