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Close
ECOVIS TAIWAN Accounting . Audit . Payroll . Tax . Advisory 聯絡我們搜尋加⼊信維    ENG | 中文
2026-02-10

非公發公司須申報大股東資料

經濟部商業署昨(9)日表示,依《公司法》規定,約75萬家非公開發行公司應於每年3月31日前,申報「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股份(或出資額)超過10%股東」資料,此為法定義務,若經通知限期未改正將可開罰。

 

商業署長蘇文玲強調,非公發公司若經通知限期未改正,將處代表公司之董事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經通知仍未改正者,按次處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至改正為止,其情節重大者,得廢止公司登記。

 

蘇文玲表示,為強化洗錢防制,2018年通過公司法第22條之1規定,非公發公司須於3月完成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年度申報,以提升公司資訊透明度。至於公開發行公司則循「證交法」,適用更嚴格的資訊揭露。

 

商業署表示,每年「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台」的年度申報自3月1日至3月31日,除了國營事業公司(指中央政府持股50%以上事業)與公開發行公司外,無限公司、兩合公司、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含創櫃板等,都要申報,即使是已辦理停業公司,也須在3月31日前完成年度申報。

 

集保公司經理張貴盛表示,集保公司受託經濟部建置申報平台,集保公司會於2月下旬依公司在申報平台所填寫的聯絡資料,主動以電子郵件提醒公司於3月31日前完成年度申報,目前約有75萬家要申報。

 

商業署表示,非公發公司可透過電腦、平板或手機,將2025年截至12月底止有關「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股份(或出資額)超過10%股東」資料,上傳至申報平台。

 

往年申報過的公司,進入年度申報作業點選「匯入前次申報資料」,確認無誤後,點選「確認申報」即可完成年度申報。

 

新聞來源:經濟日報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9319528?from=edn_subcatelist_cate

 


 

 ※ 網站聲明:

  • 本網站所提供的所有文章及資訊,僅供一般參考之用,並不構成任何專業建議或服務。
  • 本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員工對於任何因依賴本網站上的資訊而作出的決定或採取的行動,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
  • 雖然我們努力確保所提供的資訊準確無誤,仍無法保證其完整性、及時性或正確性。
  • 本網站的內容可能會隨時修改,恕不另行通知。
  • 使用者應在依賴此網站上的任何資訊前,尋求專業會計、稅務或法律建議。
  • 本網站的任何內容均不應被解釋為專業服務的替代方案。
  • 本會計師事務所對於因使用或無法使用本網站資料所引起的任何直接、間接衍生之損害,概不負責。

 

信維T.R.U.S.T.服務理念是我們對服務的要求,也是我們服務的價值,更是贏得客戶信賴的關鍵
  • Truly international — 提供與國際一致的卓越品質
  • Regulatory compliance — 協助企業法遵以降低經營風險
  • Understanding your industry — 提供最適宜客戶產業的服務
  • Solution-based approach — 積極尋求高效益的解決方案
  • Thoughtful professionals — 致力提供有溫度的專業服務
歡迎您與我們聯繫,體驗信維與眾不同的專業服務。
Tel: 886-2-2394-1818
Email: taipei@ecovis.com
i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