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單位應成立時機

投保應備文件

員工投保注意事項

投保分級一覽(115.01.01起適用)

*健保、災保最低級距以每年基本工資為標準;各保險詳細分級表參考附件一。
保費分擔比例

*勞退雇主提繳率(公司負擔)最低為6%,自願提繳率(個人負擔)最高為6%;無論雇主、自願提繳率,皆可計算至小數點後第一位。
保費計收方式

加保時限與罰則

雇主(負責人)投保注意事項

雇主(負責人)投保金額(115.01.01起適用)

雇主(負責人)保費分擔比例

*勞退雇主提繳率(公司負擔)最低為6%,自願提繳率(個人負擔)最高為6%;無論雇主、自願提繳率,皆可計算至小數點後第一位。
?常見問答
Q1:健保、勞就災保、勞退的投保薪資需要一致嗎?
A1:具有勞工保險資格的被保險人,其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不得低於其勞工保險的投保薪資、勞工退休金提繳金額,但其實際薪資所得超過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最高一級者,須按全民健康保險投保金額分級表適用等級申報。
Q2:試用期也要加保嗎?
A2:無論是否處於試用期,公司應於受聘員工到職日起辦理加保。
Q3:外籍員工也需要提繳勞退嗎
A3:勞退新制之強制提繳對象為適用勞基法的勞工(含本國籍、外籍配偶、陸港澳地區配偶、永久居留之外籍人士、外國專業人才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符合上述身分別的員工,雇主都應依規定提繳退休金。
Q4:員工名下可以依附哪些健保眷屬呢?
A4:直系血親關係(如:配偶、父母、子女等),且為無職業、成年無謀生能力,或仍在學就讀者,可以依附加保;而姻親關係(如:公公、婆婆、岳父、岳母等),不可依附加保。針對跨親等關係(如:外/祖父母、外/孫子女等)之依附加保,則需要填寫聲明書,敘明需要跨親等加保之原因(如:未盡扶養義務等)。
Q5:公司的員工每月薪資都不固定,勞保投保薪資應如何申報調整呢?
A5:勞工保險之投保薪資係以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規定之工資為準,即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其每月收入不固定者,以最近3個月收入之平均為準。被保險人之薪資,如在當年2月至7月調整時,投保單位應於當年8月底前將調整後之月投保薪資通知本局;如在當年8月至次年1月調整時,應於次年2月底前通知勞保局。
附件一:下表為115年度勞健保及勞退投保薪資分級一覽表,實際適用仍應依主管機關公告為準。

*表中「-」表示該投保薪資級距未適用或已超過該項保險之投保分級上限,實務申報時應回填該保險之最高適用級距。
附件一:下表為 115 年度勞健保及勞退投保薪資分級一覽表,實際適用仍應依主管機關公告為準。

*表中「-」表示該投保薪資級距未適用或已超過該項保險之投保分級上限,實務申報時應回填該保險之最高適用級距。
資料來源:健保署、勞保局、全國法規資料庫
※ 網站聲明: